漳州市出台存量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和结果运用实施方案
五类企业分类施策 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
近日,漳州市印发《漳州市存量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和结果运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促进土地利用方式集约化,推动产业体系高端化,推动存量变增量、低级变高级,力争每年完成改造25%,到2025年底基本改造完成。
《方案》以坚持效益主导、客观公正、统筹推进、分类施策为评价原则,对全市存量工业企业实施综合评价运用,依法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促进土地利用方式集约化,推动产业体系高端化,推动存量变增量、低级变高级,为漳州市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评价办法
●第一序列 有供地或购买厂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首次评价以亩均税收、亩均产值、亩均销售收入等3项指标为主,今后可适当增加亩均技改投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能耗产值等指标。亩均税收,权重60分,基准值15万元/亩;亩均产值,权重20分,基准值500万元/亩;亩均销售收入,权重20分,基准值400万元/亩。同时,就年度纳税值给予相应修正系数。根据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划分为4类企业,排名前30%的为A类,30%-60%为B类,前60%-90%为C类,后10%为D类。
●第二序列 租赁厂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本序列的企业厂房为租赁,以每平方米厂房的贡献度进行评价。税收贡献度,权重60分,基准值0.03万元/平方米;产值贡献度,权重20分,基准值1万元/平方米;销售收入贡献度,权重20分,基准值0.8万元/平方米。同时,就年度纳税值给予相应修正系数。根据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划分为3类企业,排名前30%的为A类,30%-60%为B类,后40%为C类。
●第三序列 供地5亩及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
该序列只评价亩均税收。亩均税收2.5万元/亩以上为B类,0.3万元/亩-2.5万元/亩为C类,0.3万元/亩以下为D类。
●第四序列 供地5亩及以上且已停产停业1年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以及供而未动或少动的工业企业
该序列全部划分为E类。
评价办法还设置了获评荣誉称号、设有技术中心、上市挂牌等加分项,被列入银行不良记录、发生违法行为、能耗情况被通报批评等减分项。
结果运用
按照ABCDE五类企业分类施策,分别从用地、用电、用水、用气、信贷、人才就业、财政补贴资金兑现比例、能耗和排污指标等方面采取区别的扶持、调控、限制等措施。鼓励政策向上兼容,限制措施向下兼容。
●A类企业
属于优先发展类,设定10条政策,如:优先保障新上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障能耗和环境容量指标;第一、二序列综合得分排名全市靠前的企业,由市委市政府按年度分档分类授予荣誉称号;各类财政扶持政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100%比例享受等。
●B类企业
属于提升发展类,设定5条政策,如:优先支持申报技改资金、有序用电时适当支持;各类财政扶持政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90%比例享受等。
●C类企业
属于调控发展类,设定4条政策,如:不予安排新增工业用地;能耗和排污指标不再新增;列为有序用电管理;各类财政扶持政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80%比例享受等。
●D类企业
属于落后整治类,设定5条政策,如:纳入信用评级关切名单;引导破产清算、兼并重组;各类财政扶持政策地方财政原则上不予配套等。
●E类企业
属于倒逼建设类,设定3条政策,如:要求作出整改承诺,限期开工,未按承诺开工的,依法处置,直至收回土地等。(闽南日报记者 廖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