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东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俊德、吴芳华、方木荣、沈茂欣,秘书长欧阳元成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郑立敏,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蔡兴州,市法院院长吴元祥,市检察院检察长江莉,市监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关于2021年度漳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关于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工作情况、关于漳州市本级2022年补充申报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报告,审议漳州市“9+5”产业集群发展状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关于加强规范城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及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分别开展满意度测评,对这两项工作表示满意。会议还表决通过市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的检察院检察员颁发任命书。
会后还举行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与会代表对我市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记者 蔡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