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印发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企业融通发展。培育制造业龙头企业,对新获评省、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并购重组,对实施承债式兼并的市内兼并企业,并购资金达1亿元(含)以上的,按并购额的4%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800万元。实施企业成长激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一定体量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新增新上,对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5万元、25万元奖励。支持配套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制造业龙头企业按规定向本市规上制造业企业采购工业品的,年累计实际发生采购额达1亿元(含)以上的,新增采购部分按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赋能企业创新发展。构建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家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20万元。增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最高给予奖励100万元。 扶优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对通过ITSS认证企业,给予其实际认证费用的50%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认定的,最高给予奖励100万元。提升企业质量品牌能力,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的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一线班组或个人进行奖励。支持拓展新模式新业态,对新获评为国家、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等分别给予奖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实施省、市级重点技改项目的,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省、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及获评“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推动制造业绿色化转型。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分别给予奖励。支持企业节能改造。对企业实施的年节约2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根据节能量按照5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服务平台的给予奖励。高质量建设制造业创新平台。支持举办“中国·海峡龙江杯(漳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等,并给予资金补助。推动制造业招商引资增量倍增,实施招商伙伴合作计划,打好以商招商、以链引商、以侨引商、联合招商、基金招商、中介招商、乡情招商等招商引资“组合拳”。
《措施》提出,要健全快反机制,打造企业线上“一站式”服务平台;要健全完善“千名干部挂千企”挂钩机制,落实挂钩服务内容,及时全面掌握推进情况。要优化审批流程,推广实施“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改革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要细化政策扶持,推动生产要素向工业聚集、人才资源向产业汇聚。
《措施》还就用电、人才、资金、教育、就医等资源要素提出明确保障措施。《措施》执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记者 廖瑜婷 通讯员 戴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