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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推进落实三孩生育政策 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
闽南日报
2023-12-13 11:04

● 力争到2025年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放开招收2至3岁幼儿

● 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子女,根据家庭意愿,同一家庭不同年龄段子女可在同一学区入学

● 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予以适当提高

● 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近日,漳州市出台《漳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口出生下降趋势缓解,服务管理制度完善优化,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10万、2‰以下。基本建立人口发展政策支持体系、规范管理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加大生育、养育、教育、住房、医保支持力度,成本显著降低,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的目标,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产前筛查率分别不低于70%、93%和92%。以上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根据《方案》,漳州市将推进落实三孩生育政策。保障生育政策依法落实,加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监测体系建设,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实现婚姻登记、生育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婚育户”集成化办理。要着力提升生育全程服务水平。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全力保障妇幼安康,优化生殖健康服务。

《方案》指出,要健全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政策,推进托幼一体化,2023年部分公办幼儿园开始探索放开招收2至3岁幼儿,力争到2025年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放开招收2至3岁幼儿。丰富托育服务形式,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根据《方案》,漳州市将构建多方位支持体系。加强生育政策支持,探索建立生育补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试行递进式生育津贴、托育津贴、教育补贴、购房补助等,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加强教育资源支持,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子女,根据家庭意愿,同一家庭不同年龄段子女可在同一学区入学。加强住房保障支持,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予以适当提高,生育三孩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予以保障。加强医保和社保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产前检查、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方案》指出,要加快构建生育友好环境。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加大婚恋指导服务。要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宣传和普及健康知识,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力度,健全全方位扶助关怀工作机制。(闽南日报记者 李立平)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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