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公布2023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对全国排名前200名的县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我市东山县榜上有名,排名全省第4,全国第143名,预计获得上级奖励资金1200万元。
根据《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对民政部批准设立的县、县级市和旗开展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主要从规范预算编制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大预决算公开等4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评定各县财政管理绩效水平,全国共28个省1852个县被纳入考核范围。
近年来,市财政局持续落实落细考核奖惩制度,将考核结果与正向激励资金分配、通报约谈机制及政府效能考核评比挂钩,全面激发县级政府加强财政管理绩效活力;定期组织全市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绩效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我市整体财政管理水平在全省排位不掉队、力争先。同时,市财政局遵循“一县一分析,一县一对策”的原则,组建考核评价调研指导小组,逐月分析所辖各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到位率、存量资金规模、民生支出占比、地方政府债务、财政暂付款规模等指标变动情况,推动县级财政部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精神,时刻绷紧绩效管理这根弦。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全面提升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贡献财政力量。(记者 郑斯楠 通讯员 欧阳岚 王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