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闽运公交公司等7个部门单位联合制定了《漳州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常规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部分景区园区实施方案》,对中心城区公交免费乘坐及部分国有A级景区首道门票免费进行统一规范。
方案规定,自5月20日起,全国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持优待证,免费乘坐中心城区(芗城区、龙文区)票价为一元一票制、两元一票制的常规公交线路公交车,共43条路线;享受全市市域范围内部分国有A级旅游景区园区首道门票减免或优待(不含景区园区内其他收费项目),包括5A级景区福建土楼(南靖)旅游区在内的10家国有A级景区(园区)。
方案还明确未持优待证者,不享受免费优待,应按所乘车线路票价购票;免费乘坐公交车和游览部分景区园区首道门票优待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和优待证,配合查验。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买卖。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持有效证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优待。
方案还要求免费公交线路应在车辆显要位置设置优抚免费标识,鼓励倡导A级景区推出更多与退役军人相关的优待措施,让退役军人和“三属”对象更有仪式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记者 陈志荣 通讯员 戴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