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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落户企业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
闽南日报
2024-05-21 15:06

在昨日举行的漳州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招商大会上,我市发布了《漳州市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生态培育、场景应用、产业环境配套等3方面提出13条措施,以深入推动漳州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低空经济产业战略布局,抢占技术新优势、发展新动能,打造低空经济创新发展高地。《措施》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措施》中明确,推进低空经济产业生态培育。支持低空经济企业落户,根据落户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分档次给予2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支持研发低空航空器,对同时取得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适航证(AC)的企业,按 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分别一次性给予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封顶3000万元,同一型号仅奖励一次。鼓励开展低空检测认定服务,培育低空经济产业后市场,按检测项目新增固投的30%给予补助,封顶300万元。

鼓励低空飞行场景应用。支持低空智慧物流,加快低空物流配送网络建设,轻小型、中大型无人机,首年按照起飞重量不同分别给予每架次30元、90元的补助,次年按总飞行架次增量部分以相同标准给予补助,每年度封顶2000万元。支持低空载人飞行,对eVTOL商业运行航线按照空中观光游览、市内交通、城际交通分类别每架次每位游(乘)客15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封顶1000万元。支持发展低空体育运动,对获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授牌的航空运动训练基地等,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对举办航空运动比赛等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场封顶50万元,每年封顶100万元。拓展低空多领域应用,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展低空经济领域公共服务。

完善低空经济产业环境配套。加快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对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创新服务平台,在漳州设立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落户奖励。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项目新增固投的50%给予补助,每个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不超过10万元,每个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不超过200万元,每年度封顶500万元。支持开展低空测试飞行,按照试飞服务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年度封顶200万元。支持举办低空经济产业相关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场封顶50万元,每年封顶100万元。支持完善低空经济产业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空经济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低空经济产业人才引进,对引进的低空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若干措施》中补充,为进一步调动各低空经济市场主体积极性,符合申请奖补条件的对象,在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的奖补资金上浮20%;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享受的奖补资金上浮10%。(记者 孟庆昊)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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