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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电梯维修费用应由业主分摊
海峡导报
2024-05-30 14:45

近日,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超15年老旧住宅乘客电梯安全评估项目”,并对群众的疑问进行解答。那么,针对被检出不合格电梯的后续维修费用谁来出?对此,记者采访漳州市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记者从漳州市城管局获悉,电梯是业主的共用设施,电梯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应由业主分摊。

据漳州市城管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介绍,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规定程序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电梯属于所有权人共有的,由共有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分摊相关费用,电梯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电梯费用筹集方案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所有权人代表协调解决。

同时,据漳州市城市物业中心负责人介绍,业主分摊电梯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可通过住宅专维金、公共收益或业主众筹等方式进行。

据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推文介绍,电梯安全评估和电梯检测或电梯定期检验是不同的。电梯安全评估是辨别电梯潜在的风险,以及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电梯状况进行预判,同时根据故障率、舒适性等提出建议,力争降低事故风险的概率,是对电梯的一次全面“体检”;电梯检测则是指通过检查、测试等手段确认电梯质量安全状况的活动。(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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