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 >新闻中心 >福建频道 >闽南新闻 >漳州新闻
漳州发布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
闽南日报
2024-06-07 15:28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漳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近日印发《关于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的通知》,发布《2024年漳州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明确要求实行涉校项目清单管理,严控各类检查评比考核,严控各类无关社会事务,严控各类网络平台使用,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十个不得”和“四项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聚焦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经审核确认,2024年我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事项共有4项:防灾减灾安全教育活动,法律进校园,科技进校园,劳模工匠进校园。

记者了解到,为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漳州将通过系统整治,有效遏制社会事务随意进入中小学校园和开展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等加重师生负担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力争到2024年10月底,市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向社会公布准入清单,清理一批与教育教学无实质关联的任务,压减或合并一批面向中小学师生的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压减合并率力争达到30%,持续营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着力打造民生治理品牌。

漳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以下这些情况一经发现,将被重点整治:

(一)无相应法律法规依据,未经教育部门同意进入校园,要求中小学校和师生开展相关工作等问题。

(二)向学校、师生、家长分派与教育教学无关任务,要求承担与教育没有实质关联的调查测评、网络投票、普查统计、信息填报等问题。

(三)要求师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通过各种与课内教学无关的学习平台阅读、打卡、答题等问题。

(四)面向学校、师生开展的各种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过多、频率过高、交叉重复、布置随意、过度留痕等问题。

为开展“点题整治”工作,漳州市教育局明确了“十个不得”与“四项管理”。具体如下——

“十个不得”

未经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批准,不得开展各类示范校、达标校、特色校评比创建活动。

未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不得组织全域性进校实地督查、检查、考核、评比活动,不得开展各种“小手牵大手”活动。

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校和师生为对象的各类考核事项,不得将中小学师生完成与教育没有实质关联工作的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

非主管部门不得直接向中小学校印发布置工作任务的文件和信函。

不得强制摊派或要求中小学校和师生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庆典、招商、拆迁、上街执勤、社区建设活动等。

不得将面向社会开展的宣传教育、信息采集和调查统计等事项通过学校转嫁给教师。

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停课、安排师生、提供场地举办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不得强制或以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师生和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或学习平台、公众平台),进行阅读打卡、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线上测评等活动。

“四项管理”

涉校项目清单管理。凡涉及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竞赛达标、专题教育和其他社会事务均由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归口,实行清单管理。

涉校项目频次管理。由牵头部门统筹组织实施,不得多头重复开展。

综合实施减负管理。严控要求教师参加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严格限制和精简涉及中小学校和师生的数据采集次数;严控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

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分析研判和问题通报,将社会事务进校园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内容。(记者 黄舒哲)

(责任编辑:唐秀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