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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遭误捕 漳州多方协作助其“回家”
海峡导报
2025-10-13 10:17

近日,漳州市东山县陈城镇宫前村多位渔民在海上作业时,误捕一只大型海龟,渔民意识到其可能是保护动物,随即主动向宫前村船管站报告。最终,海龟顺利“回家”。

据介绍,当日,宫前村船管站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前往处置。经初步鉴定,该海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海龟,其体长约50厘米,重约20斤,体征正常,未发现受伤情况。绿海龟最终被带往宫前海域方向5海里外的外海放生。

据悉,绿海龟为海龟科海洋动物,在我国台湾福建、海南沿海均有分布,属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李旭东)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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