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法律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衔接,提升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的综合效果。
《意见》明确聚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旨在通过协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以“1+1>2”的监督效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根据《意见》,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审计局将建立健全三项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商与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定期联席会商,互设专人联络员,加强日常沟通,及时告知各自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现案件双向移送、结果双向反馈;强化协同互助与能力共建机制,通过联合培训、案例研讨及业务交流等方式,提升协同履职能力;优化联合普法与成果转化机制,共同开展法治宣传与典型案例发布,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增强“检察+审计”协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与辨识度。(漳州融媒记者 邱丹燕 通讯员 赵燕玲 郑钰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