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至4日,福鼎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等单位对福鼎市育苗企业开展水产苗种生产用药安全大整治。
执法人员深入福鼎市3家被抽检苗种用药超标的育苗企业,对负责人、技术员和工作人员做了询问笔录,对抽检超标的育苗池的苗种和水样进行抽样封存。经负责人自愿申请对药残超标水产苗种做无害化处理,在渔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当场对药残超标的大黄鱼苗种进行无公害处理,此次行动共销毁药残超标大黄鱼苗种170万尾。
据悉,为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遏制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福鼎海洋与渔业部门及执法机构高度重视苗种生产质量安全,第一时间深入全市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大力宣传有关渔业法律法规、违禁药品种类等,指导技术员和负责人正确用药、做好“三项记录”(用药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等事宜,确保苗种生产单位依法依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