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排污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管,近日,省环保厅下达了我市2017年度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该名单由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根据环境统计数据、2016年重点监控名单及实际环境管理工作需要筛选形成,共73家。
据悉,该名单由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根据环境统计数据、2016年重点监控名单及实际环境管理工作需要筛选形成,共73家,由废水企业、废气企业、污水处理厂、重金属排放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或处理企业等五部分组成,实行统筹监管、动态调整。本年度起,省级重点监控污染源分为一级重点监控污染源(15家)和二级重点监控污染源(58家)。一级重点监控污染源参照原国控重点污染源的要求进行监管,二级重点监控污染源参照原省控重点污染源的要求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