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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出台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暂行规定
闽东日报
2019-04-16 15:14

原标题:宁德出台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暂行规定

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暂行规定》(下简称《暂行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市本级范围内实施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交易,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项目监管,提高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项目交易配置效益和效率,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实现交易过程的公正、公开、透明、高效。《暂行规定》于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据了解,市本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交易是指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方式进行招标交易。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公开交易的实施范围为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包括相关服务。交易方式可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公开招标或进入市阳光平台交易。

进入阳光平台交易的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的标准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检测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上述小规模工程为各级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全额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工程。

政府投资工程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以及在市政府批准的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金额起点以下的,由建设单位根据“三重一大”原则,在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发包方式。工程预算金额在400万元(不含)以下的预决算审核(财审),由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政府采购形式采购中介机构(服务期1年),报送宁德市阳光平台。建设单位从市阳光平台以双随机方式在采购的中介机构中抽取1家进行委托(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同一个中介机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决)算编制及结(决)算审核中任意两项及以上造价活动。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以及应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公开随机抽取方式交易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发包方式。省级以上项目审批部门或省级以上资金管理(拨付)单位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阳光平台交易实行招标人负责制。由招标人牵头组织交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监督,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配合。《暂行规定》还明确了实施阳光平台交易的具体程序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记者 张文奎)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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