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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宁德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车全面禁行 违法上路将面临处罚
宁德网
2019-09-23 16:08

海峡网9月23日讯(宁德网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陈倩倩) 9月2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去年市政府发布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延长中心城区已登记挂牌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过渡期,延长限期为1年,期限截至2019年9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中心城区10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全面禁止上路,违法上路的将面临处罚。

记者在闽东路看到,交警部门已经悬挂出了禁行的相关通知和标语。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蕉南中队民警在路面劝导查处超标电动车驾驶员。超标电动自行车是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但又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由蓄电池驱动(或助力驱动)的两轮车辆。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无论购买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首先都应该通过正规的销售渠道选择合标的电动车,购买电动自行车应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购买电动摩托车应符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其次,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车辆购置税并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驾驶电动自行车无以上要求,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保险。网友在选购电动车时,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选择购买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

购买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前向销售企业确认所购买的车辆属性和能否办理注册登记,如对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能否办理挂牌还心存疑虑,可以携带车辆的获得CCC认证的出厂合格证明到东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的挂牌点查询。

据了解,市民可以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到各个电动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原有的超标电动车可折抵部分车价。电动车销售企业将根据折抵车辆的新旧程度确定折抵的车价。如果没有再次购买二轮电动车的需求,也可以到正规的报废回收企业报废超标电动自行车。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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