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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 南平市今年开展26项为民办实事工作
闽北日报
2021-03-09 14:51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今年,南平市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将实施26个具体项目,涉及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体等领域。具体项目如下:

一、提升卫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加强市、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建设,保证设备、仪器、试剂、器械和材料等日常维护、更新,补齐基层卫生应急队伍快速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与救援能力不足的短板,确保全市卫生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二、提升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南平市疾控中心新建1个标准化的生物安全二级(P2)负压实验室。

三、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21年,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2020年每人每年74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9元(暂按往年每年增加5元标准提出建议,以国家确定为准),并逐级落实到位。

四、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总结推广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经验,全市新增3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个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托位数在80—100个之间。

五、实施全民健身工程:(一)全市新建2个智慧体育公园和按省上部署建设全民健身中心,智慧体育公园两年内建成,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二)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 “运动健身进万家”系列活动。在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2021年3月—12月在全市各地科学、安全、有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六、全方位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一)扩资源。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000个,持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农村巡回支教,满足边远山区农村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二)提质量。开展幼教师资提质工程,加大幼教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幼教师资教育教学水平。

七、实施就业优先工程:(一)多渠道扩大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鼓励支持灵活就业,加强对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二)实施百万农民培育行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新增培养中专学历以上高素质农民1500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9200人次;实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线上培训50000人次。(三)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招募50名、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75名、服务社区计划招募40名。(四)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五)扶持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对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在闽北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评选扶持,择优给予3万元—10万元不等的资助。

八、实施养老服务提升工程:(一)奖补6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对服务老年人数、服务内容等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补助,支持其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运管维护。(二)统筹建设13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增加养老床位、开辟失能老人照护单元、拓展照料中心综合性服务功能,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构建县乡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养老服务保障网络。

九、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00元和900元,分别提高至1800元和1400元,省级财政按照转移支付分档比例给予补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围,并按照散居孤儿标准执行。

十、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困难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定最低标准的25%、30%、25%进行动态调整。

十一、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一)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食品加工质量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进口食品“国门守护”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二)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30个以上,助力全市“品牌农产品”打造。(三)创建11家餐饮食品安全“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四)开展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放射性污染物监测,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十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加快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市计划安排10个老旧小区(街区、片区)改造项目。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连线成片推进老旧街区、片区改造。

十三、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垦区棚户区,重点安排改造现有集中成片棚户区,新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14个项目3357套。(二)推进租赁住房供应。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设、改建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重点支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租赁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健全住房租赁市场制度和体制机制。新增租赁住房供应100套。

十四、建设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等集约化停车设施,探索智能化管理,提高车位利用率,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全市城市建成区计划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800个。

十五、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市绿道: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绿道45公里,提升城市风貌品质。

十六、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修复。全市新建和改造修复污水管网90公里。

十七、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补齐农村供水工程短板,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受益人口6万人。

十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重点治理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环境敏感区域内村庄,主要通过纳管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完成36个以上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十九、实施“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200公里,危桥改造20座,农村公路安保提升280公里,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安全舒适出行需求。

二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1处,其中:普通公路交通安全隐患29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1处。

二十一、保护利用城乡历史文化:(一)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有机更新和活化利用。深化历史街区(传统街巷)保护整治,推动1个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保护利用、有机更新,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修缮历史建筑,整治街道景观,并结合高品质步行街和商业区建设,打造一批配套设施完整、公共服务完善、具有现代信息、承载老城味道和记忆的城镇活力区域。(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和活化利用。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行动,推进6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内古民居保护利用。保护传统格局和肌理,完善基础设施,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一批保护传承、环境整治、活化利用、产业发展效果比较突出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品牌。

二十二、推行垃圾分类:2021年,城市建成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以上,比2020年提高10%。6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厨余(餐厨)、大件、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十三、用电服务提升工程:推进新时代电力“双满意”工程,实施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完成16个以上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新增(改造)138个以上供电台区;实施居民智能用电服务,改造17万只以上智能电表,实现居民办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推进20个以上充电桩建设,提升群众用电便利度和获得感。

二十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市计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4万亩。

二十五、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全市计划治理河长10公里。

二十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一)对全市水稻种植保险、森林综合保险、养殖业保险、农村住房保险、渔业互助保险等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财政补贴,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支农支小、惠农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稳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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