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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外发力捍卫公益——南平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
福建日报
2021-04-08 11:31

去年1月18日,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探索扩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的原则由“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一个小小的调整,强调的是不仅要把法律明确赋权的“4+1”领域案件办好、办扎实,还要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健全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

一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立足本地治理热点,“积极、稳妥”探索扩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通过办理一批国旗升挂使用、校园周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文物保护等颇具影响力的“等”外领域案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益。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等”外领域案件117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聚焦遗址保护,留住文化根脉

“五贤井”位于武夷山市五夫镇五一村,共5口,为明、清时遗迹,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去年6月,武夷山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在走访中发现“五贤井”周围车辆随意穿行,(下转第六版) (上接第一版)导致其中一口井的井栏石圈被撞断裂,虽然相关单位在受损井边拉起警戒线,但修缮工作没有及时开展。于是,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文物保护属地责任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修缮方案,聘请专业的古建筑园林工程公司开展修缮工作。目前,破损的“五贤井”已完成修缮工作,同时还加强了井身周围的景观建设。

据了解,为有效促进闽北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去年6月,南平市检察院专门印发通知,决定自2020年6月起至12月底,以武夷山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文物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着力解决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及其背后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行动中,各地检察机关切实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作用,强化与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联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和保护合力。

聚焦信息安全,守住公民隐私

滋生垃圾短信、形成黑灰产业链、沦为犯罪工具……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不断受到侵害,加之法律保护机制不健全,潜在危害极大。

为此,南平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回应人民群众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迫切诉求,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方位打造个人信息安全的法治盾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去年9月2日,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审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庞某等6人通过微信组建以总团队、大队、大区、总监、群的架构梯级的“庞澜团队”,经营“1022红利卡”项目,通过微信群发送虚假宣传信息,获取近48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最终,6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书面公开赔礼道歉。

“案件的成功办理,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刑民衔接,以及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涉案关键证据等方面提供了有例可循的指引,也为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保障。”该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倪文峰说。

聚焦健康成长,护住清朗风气

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促进健康成长,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法律监督职责。南平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未成年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全力为青少年健康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去年5月中旬,建阳区检察院成立未成年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小组,深入城区内11所学校周边开展烟草零售经营专项检查时,发现部分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烟草零售点,部分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识等问题。

随后,该院及时向区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该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店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校园周边商户排查覆盖率达100%,发放宣传标识、粘贴标语1800余份、宣传材料3000余份。同时,对不符合合理布局规划,在中小学周边烟草零售新办和延续许可证的情形作出不予办证或不予延续的处理。

“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等’外探索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今年1月,在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听取了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校园周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等”外领域探索给予充分肯定。(林道广 陈宇)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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