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男子林某在平潭县潭城镇豪香御景小区停车后,拒交5元停车费。林某强行将车开走,该小区保安吴某抓住车窗要求停车,结果被林某强行拖行受伤。日前,平潭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了林某。
今年1月18日20时许,林某从平潭豪香御景小区姐姐家离开,驾车准备驶离小区。在小区门口停车收费处,林某用进入小区时拿的停车卡刷了一下门禁系统,语音提示收费5元。
收费处的保安吴某(61岁)随即要求林某缴纳5元停车费,遭到了林某的拒绝。林某称,他以前到该小区停车从未遇到收费的情况。正当林某与吴某僵持时,排在林某后面的一辆小车也要驶出小区。吴某将这辆小车引导到小区的入口,准备让该车从入口驶离。但是,吴某按升降杆遥控器时出错,将出口处的升降杆抬起,林某见出口没有阻碍,立即踩下油门驾车驶离。
吴某见林某要“逃单”,立即用手使劲拍打林某小车的车头,示意他停车,可是林某继续往前开。情急之下,吴某用手抓住该车车窗,要求林某停车。林某不顾吴某的喊叫,继续加大油门往前开。吴某被林某的小车强行拖行,最后体力不支摔倒在地。
吴某爬起来后发现手臂无法动弹,于是报警,林某迅速被抓获。据鉴定,吴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