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0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刘世泉 通讯员 王晓柔)去年年底开始,平潭多位市民到公安机关报案称,银行卡明明在自己身上,却被人异地取款或消费了,涉案金额共计40余万元。随后,警方调查发现,被害人的银行卡在广西多个区县被取现和消费,在调取了作案地点的视频监控后,平潭警方锁定了一个跨地作案的犯罪团伙,并于今年年初,分别在湖南岳阳、广西宾阳、广西恭城先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和谢某,并扣押一套作案工具。
陈某和谢某曾分别在平潭、深圳某娱乐会所工作。2013年至2014年,他们利用工作便利,在给客人刷卡买单的时候,暗中用“磁条卡信息采集器”复制银行卡信息,再趁机偷看客人输入密码。通过这种方法,陈某和谢某共收集到将近50张银行卡的信息及对应的密码。
黄某从网络黑市购买了一套制卡设备,利用写卡器、制卡软件和空白磁卡,将采集器中的银行卡信息制作成可以使用的伪造银行卡。
陈某、黄某和谢某带着伪造的银行卡流窜至广西宾阳、扶绥、隆安、平果等地进行使用。由于一次取现的数额上限不高,因此,三人多采取消费套现的方式。他们乔装打扮后,到金店购买大量的黄金首饰,再进行转卖,获得高额的经济利益。三人辗转多地,使用相同的方法用伪造的银行卡盗刷人民币40多万元。
日前,平潭县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陈某、黄某和谢某三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