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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先问责先赔付”制度出台 质量问题商家先赔付
2015-10-30 10:01
平潭时报

平潭网10月30日讯(平潭时报记者 王超 通讯员 康晓岚 文/摄)为进一步加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兴福兴超市与润和超市推出“首问制度、赔偿先付制度”服务举措。当消费者在这两家超市内购买商品或由这两家超市代购的产品出现质量与服务问题时,无须与商家“扯皮”,直接与超市方联系。由超市方先行向其赔付。

“这两家超市试行这项措施后,在超市中消费的顾客遇到产品质量问题等纠纷,当天就能在服务点获得先行赔付,不会像以前那样到处被踢皮球,找不到责任主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人张祖明说。

据张祖明介绍,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收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该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若出现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然后再依法或者依约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再进行追偿。

对此,市民小杨表示非常看好这项政策。因为自己在去年2月份,就遇到过商家相互推诿的情况。“我当时在超市购买了一套茶盘,才使用几天,就发现茶盘烧水功能坏了,我就直接找到了销售的超市。”小杨说,“没想到超市竟然要我自己与厂家协调,让我十分恼火,如果那家超市也有先行赔付的政策,那就不会这么麻烦了。”“下一步,我们还将不断完善该制度,鼓励更多具备条件的经营者建立起赔偿先付制度,将这项政策推广开,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张祖明说。

责任编辑:曾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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