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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统一为45000元/亩
莆田网
2017-04-10 08:53

莆田市政府近日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3月1日起,我市征地补偿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

《通知》明确,市辖区的区片综合地价统一为45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征收耕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征收鱼塘(原为耕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0.65系数计发,征收果园、其他经济林地、有养殖生产的水面及滩涂、盐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0.6系数计发,征收非经济林地、其他农用地、其他草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0.4系数计发。征收耕地涉及青苗的,青苗补偿费按照1800元/亩执行。仙游县参照执行。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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