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莆田市公安局获悉,莆田公安机关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出首批32项行政处罚“首违免罚”目录清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32项行政处罚“首违免罚”目录清单涉及企业的有17项,涉及自然人的有15项,业务范围涵盖治安、网安、出入境、交警等多个警种日常执法管理工作。
据了解,“首违免罚”并非对初次行政违法行为一律不处罚,更不是不执法。适用“首违免罚”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初次违法;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及时改正。对于各类严重违法,公安机关仍将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这既是对违法者的惩戒,也是对潜在违法活动的警示。
“首违免罚”的推出,最大程度实现了利民惠民。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违反规定停车和未按规定掉头的行为,在系统录入前进行筛查,符合“首违免罚”适用条件的通过短信警告教育。截至目前,已累计发送警告教育短信2500多条。 (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孙卫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