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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推行林票制改革:林子变票子 林地有活力
福建日报
2020-03-02 09:46

海峡网3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方炜杭 通讯员 许琰 肖首洲) 3月1日,沙县夏茂镇梨树村桥仔坑山场,郁郁苍苍,青翠欲滴,官庄林场的营林技术人员正紧锣密鼓地对林木进行下肥和修枝。

“这片643亩杉木幼林年前与官庄林场达成合作,由林场托管经营,林场占股15%,负责经营管理及相关费用。”村支书曹声链介绍,去年底,梨树村成为三明市“林票制”首批试点,双方经过评估,确定村里所占现有林价值为130万元,并以林票形式发放到村民手中,共发行13000股,其中村民占比70%,村集体占30%。

何为林票?林票是指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共同出资造林或合作经营现有森林,由合作双方按投资份额制发的股份凭证,具有交易、质押、继承、兑现等功能。

林票有何作用?持有林票的村民,可随时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价格以市场为准。同时,国有林场承诺按年单利3%对林票进行兜底,保障村民权益。

春节前,梨树村举行林票发放仪式,全村人都领到了林票。每张林票均采取实名登记,正面印着面值,背面备注山场亩数、林木等基本情况。

“每人分到400元面值的林票,最大的变化是咱们的林子可以随时变现和买卖了。”曹声链解释道。

由于人均林地面积较少,上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梨树村采取分山到组和“按人分利”形式,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让林农获得实惠。但随着时间推移,山林破碎化经营、资源流通性差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制约着“绿色银行”再增值。

“最大的困扰就是效益低。”曹声链给记者算了笔账,此次发行林票的林场2014年到达砍伐期,由于缺乏管理,近40年的林子每亩出材率仅为5m3,共收入160多万元。除去新一轮造林管护资金70多万元,以及村集体收入占比的20多万元,每个村民分红200多元。这些年,许多村民外出经营小吃,相比之下,林业效益低了不少,导致大伙儿缺乏造林积极性。几片林子采伐后,村里缺乏再造林的资金。

另一方面,在许多人眼里,只要有规模化的专业经营,林业效益远不止于此,但想要投资林业却难度不小。三明市林业局局长刘小彦告诉记者,上一轮林改分山到户,在激发林农积极性的同时也带来林地破碎化问题——林业是需要规模化的产业,然而林权分散到各家各户手中,成为林权流转的一大障碍。

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5年来取得的成绩,也深刻指明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去年底,三明市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出台林票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开启林业经营管理新模式。

林票制改革创新,赋能绿色发展。“一轮伐期后,官庄林场将以每亩13m3的出材率兜底收购。以现有价值算,保底有600多万元收入。届时村民手中400元的林票就变成了近2000元。”曹声链说。

林票也带来村民意识的转变:“现在大家觉得村里的每棵树都和自己息息相关,保护山林的意识有了很大提升。”

此外,沙县农商银行还为梨树村授信5000万元,村民直接拿林票可进行抵押,银行根据个人信用、林地面积等综合考评,最高能给予30万元的授信。

村民乐培桂从事林业经营十多年,手中的林票让他看到了商机。“林木价值肯定是逐年递增,就像原始股一样,如果有人愿意出售,我想收购一些。”

一张张林票,让过去难流通的林权实现证券化,打破森林资源流通性差的壁垒,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力争实现资源变资产、股权变股金、林农变股农。

据了解,三明市今年将在12个县(市、区)全面推广林票改革。完善林票资本权能,对接商业银行,让林票可以作为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的凭证,享受低息贷款,并作为优质资产扩大信贷额度。推进林票信息化建设,开发数据库及交易平台,探索“区块链+林票”,实现林票登记等手续信息化办理。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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