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1日讯(本网记者 刘惠萍 通讯员 方静)1997年4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到将乐县常口村调研,作出“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做好山水田文章”的重要指示。
近年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重要指示,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服务将乐生态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纠纷源头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打造“山水枫桥”司法品牌,展现人民法庭护航辖区基层治理,高擎法治之橼绘就乡村振兴新“枫”景。
“生态司法+N”:构筑绿水青山的法治守护屏障
“案件进入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登记的林权均为生态公益林,属于不可砍伐的林区。虽然面积大,但商业经济价值低。”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肖庆亮介绍了案件的“堵点”。
原来,今年4月,申请执行人将乐县农村信用社与被执行人陈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3022亩林权,经市场评估,价格仅为400余万元,平均每亩价格不足1500元。由于缺乏变现路径,将乐法院对上述林权进行两次降价拍卖,均“无人问津”致流拍收尾。
实实在在的“绿色资源”却无法变现为“真金白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如何破解执行变现难的僵局?
将乐法院开展首例“碳执行”绿色金融案件执行仪式。将乐法院供图
为了能更加妥善地解决林权执行难的问题,将乐法院探索了一项有效的做法,就是建立联动机制。
将乐法院联动县域金融机构、碳汇开发公司,对被执行人陈某的公益生态林进行碳汇开发,将“林权”变成“碳票”,再将“碳票”变“钞票”,开发所得“碳汇”进行市场交易、升值、变现后,最后用于抵偿陈某所欠执行款项,实现“碳票”流转的善意执行。
“这块林地面积小,谁来变现?”“林地禁止砍伐,如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很多难题通过这项联动机制得到了有效的解决。近年来,将乐法院汇聚南口法庭和生态环境庭“两庭”力量,不断拓展“生态司法+”范畴,联合推进了“生态司法+碳汇”“生态司法+古树名木保护”“生态司法+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司法+矿山修复”等多个绿色项目建设,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护航保障。
一山一洞一水:构造大好河山的多元共治体系
因井水污染,作为邻居的黄某与周某已经“冷战”许久。原来,黄某与周某是房前屋后的好邻居,2023年3月,黄某将自家打扫卫生产生的生活污水随意倾倒,导致周某家的水井污染。周某知道后便找黄某理论,认为是黄某将自家的井水污染导致无法饮用,俩人因此争执起来,村镇及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后,周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比邻而居,为了防止矛盾升级,南口法庭法官李全华多次前往双方家中了解情况,同时对黄某乱排放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提醒友好相邻关系的重要性。法官围绕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问题,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开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同意赔偿周某损失费,并承担水质检测费用。
以打好“调解”牌为重点,将乐法院生态环境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调”出了金溪河与龙栖山共奏的山水协作曲。
将乐法院法官前往调解的路上(龙栖山)。将乐法院供图
“法院干警走进景区,为我们发放的普法小册子,生动直观地教育提醒了大家。那些看似寻常的砍伐、狩猎、生火等行为,可能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家住在龙栖山的村民吴大叔感受颇深。
为守护这片绿水,将乐法院探索建立龙栖山自然保护区、玉华洞景区和金溪河沿岸乡镇涉生态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构建“一山一洞一水司法保护圈”。同时,联合县环保、河长办等多部门源头防范化解涉生态民事纠纷,引导群众保护生态环境,遏制生态刑事案件,连续3年实现涉生态犯罪零发生。
“治标+治本”:构建田间地头的诉源治理格局
“合同中规定的是,45亩的土地承包给我,结果有6亩被村民种了水稻,而且,边上还种植晚稻,会与制种田串粉,所以现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李某很是“委屈”。
原来,2020年10月,李某与饶某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饶某将45亩土地承包给李某从事水稻制种,期限三年。结果,李某到承包地耕作制种时,发现其中6亩耕地被一村民用于水稻种植。制种边上有种植晚稻,会与制种田串粉,不宜进行制种。
李全华法官到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将乐法院供图
李某看着合同无法实现,便将饶某告上了法庭。“别小看了这几亩地,土地问题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小纠纷化解不好就容易产生大矛盾。”承办法官李全华介绍。
考虑到此类纠纷较为典型,李全华法官遂带好法槌、案卷材料等来到现场,经过简单布置,在简易而庄严的特殊法庭上,一场审理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解除合同。
“此次公开庭审把‘法治课堂’搬到田地边,寓教于审、寓教于治。同时,也打通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形成就地化解纠纷的诉源治理新格局。”承办法官李全华表示,把法院搬出去,把步子迈出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换回的是群众谢语,还有更浓厚的法治意识。
李全华法官在农村群众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将乐法院供图
“解决案件是‘治标’,深入探究案件背后的问题,因材施教、完善监管才是‘治本’。”将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旺告诉记者。近年来,将乐法院延伸司法服务,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联合民事审判庭共同建立“种业保护”“撂荒地整治”等多个巡回审判团队,设立“涉农纠纷巡回审判点”“擂茶评法室”等多个便民解纷站点,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乡土司法”的特色和优势。
新征程上,将乐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山水枫桥”工作法,切实将社会矛盾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诉前,充分延伸法律触角,守护好将乐的“青山绿水”,不断擦亮将乐“中国最美县域”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