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消息,北海道札幌市北区一家餐饮店的店员小野寺晋因在北海道大学种植大麻而被控违反《大麻取缔法》(种植和持有大麻),札幌地方法院25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检方要求判处四年)。
法官薄井真由子在判决理由中指出,“不仅种植量很大,而且在大学校园里种植,手法大胆。被告也承认自己不时吸食大麻,负有很重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因被告进行了深刻反省等暂缓执行。
据判决书称,被告小野寺从5月上旬至8月23日期间在大学的著名景点“平成白杨林大道”附近杂树丛里种植了126棵大麻,8月23日在现场被发现持有一片大麻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