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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移情“小四”被“小三”举报 昨日受审
2015-07-21 07:37
新快报

因移情于水疗会所的按摩女“小四”,引发同一水疗会所的按摩女“小三”吃醋,“小三”在划破了“小四”的脸后,还直接在网络上公开举报,声称“希望相关部门让玩弄女性的黄官员得到处罚”,更直接导致了深圳海关稽查处副处长黄洲洲的落马。

黄洲洲的落马还连带了两名下属。据检方指控,三人曾在一次稽查行动中收受“好处费”380万元,使两家严重偷逃税款的公司逃过处罚。昨日,黄洲洲与两名下属因涉嫌受贿,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受审,三人当庭表示认罪,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深圳海关对石材进出口企业进行专项稽查行动。2011年9月,时任深圳海关稽查处稽查一科科长的甄信超带队对深圳康某工艺石材有限公司(下称康某公司)和深圳市广某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广某行公司)进行稽查,发现这两家公司涉嫌严重偷税漏税。之后,康某公司执行董事郑某(另案处理)通过广某行公司总经理李某(另案处理),希望花钱搞掂。

黄洲洲和甄信超经商议后,提出“好处费”的标准为380万元,康某公司拿出350万元,广某行公司拿出30万元。随后,李某直接给了黄洲洲80万元,再先后将300万元现金交给甄信超,其中甄信超将120万元现金交给黄洲洲,50万元现金交给参与两公司稽查的经办人、时任深圳海关稽查处机动稽查一科主任科员黄国宁,另先后将80万元现金送给黄洲洲。

2012年初,在拿到“好处费”的黄洲洲与甄信超等人的帮助下,最终稽查一科对该石材公司作出未发现问题的稽查结论,对广某行公司仅作出补缴部分税款和滞纳金的处理。2014年8月28日,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将黄洲洲带走调查。2014年9月4日,甄信超向深圳海关监察室投案。

受贿金额

具体数字是多少?一被告人有异议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中,黄洲洲与检方一直就其究竟收了多少钱一事争执不休。在公诉人问其为何没有退赃时,黄洲洲称,自己认为收的钱的数目和检方指控的数目不一致,因此没有退赃。

这一幕甚至延续到最后陈述阶段。在这一阶段,黄洲洲首先承认自己有罪,但是依然不承认公诉方提出的总共收贿赂金额380万元,反复称总共只有270万元,自己只收了90万元。

先开始他还气定神闲,说话不紧不慢。后来,公诉方依据黄洲洲的拒绝承认受贿金额的态度以及涉嫌影响别的被告人的供词,建议“从重处罚”的时候,黄洲洲还没有等到被告人发言时间,便直接向审判长提出要为自己辩解,指着左边的甄信超,声音也提高了:“你问他,你问他,我是不是只是问他有没有那么多钱。”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黄洲洲三次发言均不承认受贿金额,被公诉方以“供词与其他证据不吻合”驳回。

谈到为何要帮两家公司忙时,黄洲洲称,广某行公司总经理李某原是海关工作人员,他们早在1992年就一起共事,关系很好,后李某下海经商,在海关有不少人脉,所以当他发现事情不妙时,立马找到原来的同事甄信超和分管稽查一科的副处长黄洲洲,请求“关照”并表示愿意给付“好处费”。“于是我就给甄某超打电话,告诉他关照一下。”

黄洲洲还称,具体收的钱数不是他定的而是甄信超说的。“那天李某请我和甄信超一起吃饭,甄信超提出的270万元,之后有人找我打麻将,我就先走一步了。临走前我和甄某超说能少就少点儿,他就说那就减20万元吧。后来他和我说收了270万元,给了我90万元。”

互爆内幕

开庭路上也不老实 劝说把金额报少点

据黄洲洲称,李某还欠了他30万元赌债,因此他认为,这笔钱不应当计入受贿款范围,自己只收了90万元。“而且也没有提出380万好处费,只是270万元,这是我们一直认为的数目。”黄洲洲表示,在看守所理发时,他曾遇到甄信超,即便是去往法庭开庭的路上,趁着坐在一起的工夫,他还劝说甄某超少报点儿数目,希望受贿款报小点儿,一致报为270万元。

黄洲洲的说法遭到甄信超否认。甄信超称,在稽查完两家公司几天后,李某请黄洲洲、甄信超等人在某酒店吃饭。“黄洲洲说要康某公司350万元,另一家公司还没有定,李某说要和郑某汇报一下,就起身去郑某家里了。”过了一会儿,李某回来后说老板不同意,要打个折扣,最后定了两家一起300万元。

按照甄某超的说法,黄洲洲初步的分赃方案是“黄100万元,甄100万元,另外两份稽查科同事一人各50万元。”不过甄信超说,当他收到李某分两次送来的300万元现金后,黄洲洲又说要多拿20万元作活动费,于是甄信超从自己的100万元中拿出20万元给黄送去。“当时黄洲洲正在南山的一家按摩店里,非常不好找,我是一路走一路问到的,然后把120万元现金放到他的车上。”

做贼心虚

一人包二奶事发 一同伙寝食不安

甄信超说,黄洲洲包二奶的事情被揭发后,报纸上网络上整天有报道,他看到后,那几天一直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经过几天心理斗争后,决定投案自首,还背着130万元现金到了深圳海关监察室。

据甄信超称,自己只收了80万元,另外的50万元,是当时另一名经办人王某哲的,但他没有收钱。而记者了解到,就在本月10日,深圳海关内部发布通知称,根据《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大铲湾海关关长朱某德、笋岗海关关长张某华、沙头角海关副关长刘某远、驻经济特区办事处稽查三科科长黄某明以及稽查处机动稽查科主任科员兼任副科长王某哲等5人涉嫌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其中,王某哲便涉及本案。

黄洲洲的另一名下属黄国宁称,自己是接到深圳海关监察室通知后到案的。黄国宁说,那天查的时候只查了一个小时,甄信超就过来了,说黄洲洲打电话要关照下,然后就收队回去了。“凭我的经验肯定有问题,而且单据没有收集完全,只能按照不完整的证据写报告,就是免于处罚。”

“说实话,我是级别最低的,就是最底层的意思。王某哲是副科长,甄信超是科长,而黄洲洲是副处长。我完全是按照程序进行写报告的,之后甄信超拿了50万元给我,还说 他们都收了,你也拿着吧”,于是我就收下了,案发后我已经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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