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小李几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前阵子他想把户口迁进去,却意外发现房子挂着4个陌生人的户口。当初买房时,合同上写明户口要清空,为此,他将卖家和中介告上法院索赔。昨天上午,这起案件在玄武法院开庭。
据了解,小李遇到的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警方提醒,市民买房前最好查清户口情况。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陶维洲
买了套二手房,被“附赠”4个陌生人
现代快报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2009年,小李一家通过中介从朱先生手里买了这套房。双方签了合同,随后办了过户等手续。由于小李当时在外地工作,房子到手后,他就租出去了。
前不久,小李回到南京。因为自己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跟父亲商量后,他决定把户口从浦口的家里迁到房里去。然而,当他带着房产证等来到公安机关,却被告知,他买的房子里已有4个人的户口。
民警提供了那几个人的名字,小李一个也不认识。
这房子是小李父亲老李买给他的,而当时出于对中介和朱先生的信任,老李没有去公安机关查询房子的户口情况。买房合同里写明,户口要清空。由于无法让那4个人迁出去,小李将朱先生和中介告上法庭,索要违约金等赔偿。
昨天在法庭上,朱先生表示,自己当初买这套房子也是二手房,买房是为了投资,所以也没把户口迁进去。他说,自己买房时看过卖家的户口本,确认前一任房主的户口不在这里。至于为什么会有4个人落户在房子里,他表示自己也不知情。
4人是最早的“房主”,公安机关可为小李另开户
记者了解到,落户在小李房子里的是一家人,户主姓张。这房子建于上世纪80年代,以前是一家企业的福利房。张师傅是该企业的员工,拿到房票,一家人落户进去。
不过,张师傅一家并没有在这房子里住,后来公司把这套房子收回,分给其他人。之后房子几经转手,到了小李手里。但张师傅一家一直没把户口迁出去。
老李反映情况后,派出所了解到,张师傅家所住的房子没有产权,因此没有地方可以落户。但民警表示,即使张师傅一家的户口在里面,也不影响小李落户。他们可以重新给小李开个户,但小李必须签一份承诺书,表明自己知道房中原有户口,迁户后出现任何问题自负。
张师傅等人与他非亲非故,小李不愿这样做。
目前这起案件法院还在审理当中。
买二手房前最好查清户口情况
当时小李买房找的那家中介也表示,此前他们遇到过跟小李类似的情况,买二手房后发现里面户口没清空。现代快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并非每个买二手房的人,都会查询房屋的户口情况。
其实查询户口情况并不复杂,买家跟房主一起,带着房产证等材料去公安机关,就可以查询了。
据网上房地产统计显示,今年7月份,南京二手房成交9191套,创下26个月以来新高。警方也提醒市民,在买二手房之前,最好查询一下房屋里的户口情况,避免以后遇到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