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悔罪,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让我早日回归社会,回到家庭,我的陈述完了。”昨天在法庭上,盛明珠除了回答“没有”外,说得最长的就是这句话。盛明珠曾是南京浦口区教育局局长,因被指控受贿49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昨天在南京中院受审。因她当庭认罪悔罪,庭审只进行了半小时就结束了,法庭未当庭宣判。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校长违纪被调查,牵出教育局长
昨天上午9点45分,当盛明珠被法警带入法庭时,她朝旁听席上张望了好几次,并向前来旁听的亲友点头示意。当审判长手中的法槌敲响时,她原本低着的头,突然动了一下,然后微微抬起。庭审正式开始。
检方起诉书显示,盛明珠的7次受贿是在2012年到2014年,担任浦口区教育局局长期间,总额为49万人民币,另有1万美金。值得一提的是,盛明珠案发,源于浦口区纪委收到的一份举报。当时举报并非针对她这个教育局长,而是针对浦口一所中学的校长。
当纪委在调查被举报的校长违法违纪问题时,发现盛明珠有收这位校长礼金的情况,盛明珠因此被区纪委找去谈话。当区纪委让她交代自己的问题时,她不知道是交代什么问题,就把自己在新教师招聘、他人的工作调动和职务升迁,以及教育方面的建设承包方面收受的贿赂全都如实交代了。
值得一提的是,纪检部门调查发现,盛明珠跟被举报的中学校长之间的往来,属正常的人情往来,并不构成违法违纪。
而她主动交代的问题,不但违纪,而且违法,于是纪委就把案件移交到了司法部门。
招聘时给予“照顾”,她收了30万元
根据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盛明珠的主要受贿来源于教师公开招聘时,帮入围面试的人搞定工作。2013年时,浦口区招聘新教师,马某受人之托,请盛明珠对其中的两人给予照顾,并给了她20万元。
虽然新教师招聘都是公开进行,但作为区教育局局长的她,在这方面还是有话语权的。后来,在她的帮助下,马某托付的两人,在笔试入围后,面试中得以胜出,并最终当上了教师。
2014年,盛明珠通过同样的方式,又收了委托人姚某送来的10万元。收钱后,她都把事情给办好了。
帮人打招呼拿工程,她收了15万元
除了利用新教师招聘的机会捞钱外,盛明珠还在教育系统工程建设方面,帮人打招呼并受贿。2009年到2013年,浦口区教育系统有一个大型运动场建设工程,作为教育局的一把手,盛明珠对工程建设方面实权在握,一些工程老板都设法接近她。
后来,翟某通过关系结识她后,给了10万元,成功拿下了运动场的工程。另外,盛明珠还收了苏某5万元的好处费,帮他搞定了浦口区某幼儿园的建设工程。
在2013年和2014年下半年,盛明珠为教育系统的陈某调动工作,以及王某某竞争上岗方面提供帮助,各收了2万元。而在2012年下半年,她借出国考察的机会,收了别人打到账户上的1万美元。
赃款基本退清,法庭上她求轻判
在昨日的法庭上,检方认为盛明珠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并积极退赃,基本已将涉案赃款全部退清,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在6年至8年间量刑。
而她的辩护人则对她做了罪轻的辩护,认为她自首并如实供述,能积极退赃,而且有病在身,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宜从轻处罚,请求判处有期徒刑6年。
在最后陈述阶段,盛明珠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院对自己减轻处罚,让自己早日回归社会。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盛明珠对所有指控都不持异议,整个庭审半个小时就结束。法庭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