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某被带进法庭
停车管理项目见习经理通过截留现金、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将单位中安佳驿停车公司的收入占为己有,并携款潜逃。今天上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乔某在石景山法院受审。
今年已经40岁的乔某是山东人,初中文化。
检方指控,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间,乔某利用担任项目见习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截留现金、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将公司经营的位于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78号院公寓停车场项目10余万元收入非法占为己有,后携款潜逃。被抓获后,乔某退还给该公司10.44万元。
今天上午,在法警的押解下,身材高瘦、驼背、头发花白且有些谢顶的乔某走进法庭。他的三名亲属到庭旁听。
庭上,乔某认罪,但对指控数额有异议,他称自己侵占了7万多元。“我刚到公司担任停车管理员时,停车场的消防设施、停车设施等都很乱,我挪用部分公款来修,自己也垫了一部分,当时拿着票据找公司给报销,但公司迟迟不予理睬。”
乔某说,他2011年2月到公司,8月到案发地停车场担任见习经理,主要负责消防和收费,直到第二年的2月份,自己在去医院看望家里病号时被抓。
乔某说,从2011年8月到11月,公司没给他发工资,他就挪用公司的收入,后来想想不对,“请物业、电工、开发商高管等人吃饭,维护关系,这些事情公司刚开始口头说管,后来又明确表示不管。我每月工资只有5000元,设施坏了,业主反映强烈,没办法我只好自己拿钱修,但公司都没给报销。”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