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一老汉因外孙的抚养和经济问题与女儿发生争执,撕扯中失手将女儿打死。近日,城固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王某,68岁,除了种地没有其他经济收入。2011年,女婿在外地打工因工伤死亡后,小外孙便一直由他抚养。平时他对小外孙爱护有加,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省下的钱都给外孙花。开始女儿每个月还给他500元的生活费,到2014年8月之后女儿便停止给钱。王某苦于没有经济来源,女婿死后工地赔偿给小外孙的抚养费又由女儿保管着,他多次和女儿商量小外孙的抚养事宜,但始终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2015年3月18日,王某和女儿又因为小外孙的抚养和经济问题争执起来,继而发生撕扯,在撕扯中王某将女儿按倒在地,随手捡来砖块,本想朝女儿屁股上打几下给她个教训,谁料失手打在了女儿头部,等到被人劝开后发现女儿已经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因家庭矛盾,在与被害人抓扯、厮打的过程中,用砖块击打被害人头部,致被害人死亡。但鉴于本案当事人系亲属关系,是因家庭纠纷引发的犯罪,且被告人系初犯,又是老年人犯罪,主观上并没有想把被害人打死的想法,故酌情从轻判处。同时,被害人在整个案发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