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里一辆货车突然启动,像脱缰的马一样冲出,造成祖孙3人一死两重伤。现代快报2014年6月27日曾做过报道。事后认定,车上没有大人,但有个5岁的小男孩。“孩子有可能打着火吗?”该案引起舆论关注。近日,此案经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判决:车主、孩子父母、保险公司等相关责任人,赔偿受害人家属共计45万元。
案情回顾
一场离奇的车祸
2014年9月26日上午9点左右,邳州市青年东路公安小区对面的一个小巷口,一辆小货车熄火停在那里。巷口附近有家废品收购站,货车车主蒋先生忙着把打包的杂品等装车。然而,小货车突然启动冲了出来,一名2岁女童和她的爷爷奶奶倒在了车轮下,造成一死两重伤。
事发后,蒋先生不明白,已经熄火的车子,怎么会冲了出来。“我熄了火,而且为了防止溜车,我还特意把挡位挂在了2挡上。”蒋先生还说,自己的车已经停在那里有1个小时了,一直都没动过。虽然蒋先生称车是熄火的,但车钥匙却没有拔下来。
经事后认定,当时车上确实没有大人,但有一个5岁的小男孩。男孩是蒋先生的表姐喻女士的孙子。
“孩子有可能打着火吗?”喻女士觉得不可能,当时不少在现场的群众证实,货车是轰鸣着冲过来撞人的,也就是说货车是发动了的。
法院判决
各方共计赔偿45万元
当地警方经过初步调查认定,车主蒋先生把货车停放在路边装货,下车时又没有拔出车钥匙,把挡位放在了前进2挡上,随后5岁的小男孩在驾驶室里将车启动,造成了车祸的后果。
事后,蒋先生去医院看望了伤者,并垫付了6万元医疗费用,孩子的奶奶喻女士也跟着去了医院,也出了2万元的医药费。但伤者及家属认为赔偿不到位,于2014年9月22日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将车主蒋先生、5岁的男孩还有男孩的父母和奶奶喻女士,另外还有废品收购站的老板、附近施工单位以及蒋先生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告上法庭。
附近施工单位、废品收购站老板为何成为被告?伤者及家属认为,废品收购站有大门和院子,车是可以停进去装货的,但废品收购站没让车主把车停进院子里,而是让其停在了门口,属于占道经营。对于附近的施工单位,伤者及家属认为,就因为设置了铁皮围墙,造成事发时躲无可躲。
废品收购站老板则认为,就是占道经营,也和他们没有关系,因为车是蒋先生自己停放在那里的。但蒋先生说不是这样,他将车停放在门口是废品收购站老板授意的。而保险公司则明确表示不赔,其认为“赔付范围应该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在本案中,这个孩子不是被保险人,因为他不是投保人。”
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作出了判决:车主、孩子父母、保险公司等相关责任人,赔偿受害人家属共计45万元。其中车主蒋先生赔偿18万多元,保险公司赔偿8万多元,喻女士和小男孩的父母赔偿11万多元,废品收购站老板夫妇赔偿3万多元,施工单位赔偿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