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四川珙县警方获悉,该局对珙县底洞镇涉嫌殴打盗窃嫌疑人的何某、何某某、罗某、王某等涉案村民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6日中午11时左右,家住珙县下罗镇五星村6组的43岁男子尹某,在底洞镇芭蕉村一组何某家中行窃时,被民众发现并抓获,部分民众对尹某进行了殴打,后在中午12时30分左右报案。
底洞镇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询问过程中,发现嫌疑人身体出现异样,并将其送至当地卫生院治疗。但尹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珙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何某、何某某、罗某、王某等村民涉嫌故意伤害,警方已对涉案人员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四川蜀南律师事务所王永江律师表示,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抓住小偷后往往为解恨,对小偷采取殴打等方式解恨。殊不知,小偷也是人,小偷的权利同样也受法律保护,殴打小偷的行为属于违法,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导致小偷致残、致死等,同样要将承担刑事责任。
抓住小偷后该如何处置?“正确的做法是立即报警或将其扭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王永江律师称,许多人总认为“法不责众”,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不管涉及多少人,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