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用别人身份证,被网吧管理员识破,又偶遇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到网吧办案,一个在成都盗窃价值200余万元金首饰的大盗,就这样落网了。
用他人身份证上网被发现
上月,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侦查民警到陈家桥办案,在一家网吧巡逻时,网吧管理员小王反映,有两名年轻男子用他人身份证在网吧上网,而且身上还穿戴有大量玉器和金首饰。
民警经过小王的指点,看到这两人穿着很普通,甚至有点邋遢。其中一名男子与民警擦肩而过时,民警看到他脖子上挂了一件玉器,方形玉上用黄金镶嵌着龙的图样。
民警通过两天的跟踪观察,佩戴金镶玉的男子多次在陈家湾、欣阳广场等地的典当行、路边摊贩处出售来历不明的珠宝、玉器首饰。民警跟随两名男子,来到他们的暂住地,并通过暂住登记信息确定了两名男子的真实身份——胡某、张某,其中,张某有盗窃前科。侦查民警果断实施抓捕,在九龙坡区将佩戴金镶玉的男子抓住。张某交代,这些金银首饰都是胡某给他的,两人通过网上打游戏认识。
涉案金额高达200万元
民警在胡某处找到了大量金项链、金戒指、玉吊坠等首饰。胡某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却拒不交代该首饰的来源。
案件陷入僵局,眼看48小时的羁押期限就快到了,如果不能确定犯罪事实,就要将两名嫌疑人依法释放。这时,民警用放大镜在其中一枚金戒指的内侧,发现一串像编码的文字。经多方证实,最终民警根据编码,确定首饰属于成都市一家商场金店。随后,民警通过查询,发现四川省公安厅已经发布协查通报一起特大金银首饰盗窃案,涉案金额高达200万元,其中被盗取的一枚金镶玉吊坠,和戴在张某脖子上的完全吻合。
重庆蹲点欲再度下手
在充分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胡某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如实交代了今年4月初,独自一人在成都市龙泉驿某金店盗窃价值200多万元首饰的全部犯罪事实。
犯案后,胡某携带价值200万元的金饰到了重庆,联系网友张某。张某租了一套房子,胡某负责所有费用,两人长期一起在网吧玩网游。没钱的时候,张某就拿些首饰去变卖。脖子上戴的金镶玉也是胡某送的,最后核实,价值5万余元。
到重庆后,胡某、张某先后在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多家商场的金店进行踩点,并准备在9月再次实施盗窃。近日,该案现已移交成都市公安局“4·2”专案组继续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