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巨额医药回扣、采购器械设备时给厂商“开后门”、建医院大楼时“照顾”施工单位……10年间,阜南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刘学武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上千万,更有千万元巨额资产来源不明。日前,该案一审判决,该院长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药商去世后院长继续受贿
刘学武今年51岁,2004年6月任职阜南县人民医院院长,正科级。在任院长期间,刘学武在医院药品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于2014年7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被刑事拘留、批准逮捕。
据悉,在刘学武一案中,给其行贿的21人名单中有药商14家,占行贿人约七成。张某是刘学武的同学,从事药品销售行业。为了感谢刘学武在医院采购药品时提供帮助,张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银行卡后交给刘学武,从2007年底至2011年底,共送给刘学武好处费373.89万元。张某去世后,其妻子继续负责向阜南县人民医院销售药品,从2012年6月至案发前,又从药品生意受益中送给刘学武350万元的回扣。
收受千万元财物终获刑
除了购买药品时吃回扣,采购器械设备时收受好处费,也是刘学武受贿重要途径之一。2010年,阜南县人民医院计划购买一台医用X线摄影系统,合肥一公司知晓后,找到刘学武想让其“开后门”。在招标过程中,刘学武安排医院制作的招标文件偏向该公司设备的技术参数,该公司顺利中标。为感谢刘学武的关照,该公司送给刘学武20万元好处费。
此外,2007年阜南县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建设施工时,刘学武又暗中给一家建筑公司提供便利,前后收受30万元现金的好处费。
经统计,2004年6月至2014年7月,刘学武共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1158.98万元、价值24.4万元的丰田越野车一辆和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一张。案发后,查明刘学武拥有的现金、存单、债权、人寿保险、基金、各项投资等共计2291万余元。除了上千万受贿款外,尚有1062万余元不能说明其来源。
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刘学武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