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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无业男子啃老4年 骗父母200万元被批捕
2015-11-18 18:19
法制晚报

29岁的无业男子陈某,虚构女友身份,谎称找到工作,先后以女友要做生意、女友父亲生病、单位分房要交钱为由,骗走父母约200万元。为要钱,他竟骗父母将家中唯一的房产抵押贷款,目前,六旬父母面临无房可住的窘境。记者今天上午获悉,丰台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批准逮捕。

见不到“准儿媳” 收不回巨款

29岁的陈某大专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靠父母为生。

2010年年底,父母想要买房,向朋友借了50万元。朋友把一张存有50万元的银行卡交给了陈某父亲,卡上写着银行卡的密码。

但老两口一直没找到中意的房子,一天,陈母查看银行卡发现,卡里只剩下30多万元了。

陈母询问儿子,陈某承认自己取了12万,“其实我有女朋友,她做生意需要钱,我就偷偷从卡里取钱借给她。”父母听说就没有追究。

房子没法买了,老两口凑齐50万还给了朋友。

自从陈某告诉父母有了女朋友之后,就不断以女友名义要钱——女友母亲生病需要12万元;女友父亲半身不遂需要十几万元……当陈某父母要求见见“准儿媳”和其父母时,陈某总找各种理由拖延。陈某父母急了,既然见不到人,就还钱吧。

此后,陈某先是给父母拿来女友父亲写的欠条,承诺到期还款。可到了还款日期,钱没等来,陈某父母等到“女方父亲”的一条短信:我现在生病,钱款一定会还,希望能够宽限一段时间。

2014年年底,一名自称“李警官”的人发来短信:陈某女友家庭涉及经济纠纷,需要先处理,准备归还陈家的款项也要冻结起来。陈某父母只能继续等待。

2015年年初,李警官发短信称事情已经解决完了,有时间将钱给张母送去。但时至今日,李警官在短信上就以各种借口拖着,到现在钱也没有给陈某父母。

两次花80万给儿子买房 换来两借条

2011年12月,陈某告诉父母,他在某单位实习时,因表现突出,得到“刘处长”赏识,成为“刘处长”的司机。此后,陈某每天“按时”上下班。

一天,陈某对父母说,“刘处长”很看重他,准备分给他两套房,但需要好处费。此后,陈某以“刘处长”需要好处费、请“刘处长”吃饭等先后跟母亲要了30万元。

钱拿走了,但始终不见房子分下来。父母追问,陈某说房子已经分下来了,但被他卖了,他拿着钱和“刘处长”做生意了。“‘刘处长’担心他分我房被查,所以介绍我到另一家单位工作,新领导‘曹局长’很看重我。”

这次,陈某说“曹局长”许诺分给他三套房,但需要支付押金100万元。陈某还向父母出具了一张合同书,合同书的落款除了“曹局长”的签名,还盖有单位公章。合同上写明只要支付100万元,一是能够帮助陈某工作转正,二是能够给陈某分三套房屋。

陈某父母提出先看到房屋再决定。于是,陈某带着父母来到西城区的某处房产,称该处房屋就是单位准备分给自己的房屋,陈某还拿着钥匙带父母进入房屋看了看。

老两口又相信了儿子,先给了“曹局长”16万,后来又借了35万给了“曹局长”。陈某当天给了母亲一张收据,称“‘曹局长’已收到陈某交来的35万元用于办理房屋事宜。”

此后,陈某拿回一张房产证。但陈某父母很快发现房产证有问题,房屋管理局查询,这张房产证是假的。

老两口以为儿子被“曹局长”骗了,谁知陈某说,他把分到的房子又卖了,这次去投资“曹局长”的生意了。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他才做了一张假房产证。

陈母一听,没有怀疑儿子,反而担心儿子受骗,提出要去法院状告“曹局长”和“刘处长”。陈某一听,劝说母亲不要太冲动,说自己先去与两人协商一下。

第二天,陈某带回家一张以“刘处长”名义写的借条,注明“‘刘处长’向陈某母亲借款3200万元人民币”,陈母一看借条有了,便稍许安心。

一封家书揭露真相 年迈父母报警

2015年1月,陈某父母为给儿子买房向亲戚借钱的还款期要到了,父母催促陈某还钱。陈某说,先找贷款公司把家里的房子抵押了还钱。陈某母亲经过一番思考同意。

2015年1月28日,陈某带着母父来到担保公司,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贷款50万元,父母用30万元还给亲戚,剩下20万元被陈某取走。之后,陈某又多次以各种理由,让父母用名下房屋进行抵押贷款。

2015年5月18日上午,陈某从家中离开后再也没有回来过,母亲给他打电话一直关机。后来,老两口发现陈某留在家中的一封亲笔信,他说自己所谓的交女友、找单位上班、两次单位分房都是假的。他以别人身份给父母发短信、写欠条,都是自己冒充或找人代写的。

陈某骗了父母4年,连家中唯一的房屋也被抵押了,年迈父母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境地,只好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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