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向民警诉说步行过程 大足警方供图
商报记者 吴光亮
重庆商报讯 家住大足三驱镇的男子李某因罪入狱13年并于近日释放,重获自由的他为缓解心情,竟在高速公路上徒步行走9天,从大足一路走到了渝北,好在并未发生意外。11月19日,李某被渝北区宝圣湖派出所发现,经热心群众和民警帮助,李某目前已回到家中。
原来,李某为缓解心情,于10日上午9时许出了家门,沿着渝蓉高速、绕城高速、渝遂高速、内环路、机场高速步行,最终风尘仆仆走到渝北区宝圣湖公园附近,一直走了9天。中途饿时,李某就下道购买食物,累时就睡在公路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