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被控涉嫌受贿106万余元,今日上午,华夏银行原副行长王耀庭在二中院受审。他的辩护人称其一直认罪,将为其做罪轻辩护。
王耀庭被抓,源自华夏银行公告。今年5月4日,华夏银行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共北京市纪委立案决定书》,中共北京市纪委对该行副行长王耀庭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这是继民生银行原行长毛晓峰被带走调查后,又一家全国性银行高管被调查。根据华夏银行2014年年报,王耀庭年薪为212万元。
上午10点,身穿深色衣服的王耀庭被带进二中院第七法庭。今年52岁的王耀庭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案发前系中国共产党华夏银行委员会委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15年7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3日被逮捕。
检方指控,王耀庭于2010年间,利用担任华夏银行副行长,分管信息技术部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雅普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的请托,承诺为该公司在华夏银行信息科技项目上给予关照,并收受程某给予的1万美元。
此外,王耀庭于2013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山西宝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的请托,为该公司贷款审批和贷款发放提供帮助,收受程某给予的存有人民币100万余元的银行储蓄卡一张。据悉,向王耀庭行贿的程某为同一人。
据其辩护人称,王耀庭表示认罪,辩护人将做罪轻辩护。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