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近两个月后,河北省赞皇县刘先生14周岁的女儿突然与家人取得联系,随后报案称自己遭到非法拘禁并被强迫卖淫,赞皇县公安局随即对此事立案侦查。
不过,刘先生称,赞皇县公安局此前一直不作为,女儿失联5天后,他曾多次报案,并获得有关女儿下落的线索,但警方未予立案侦查。
赞皇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傅姓中队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刘先生报案时不符合立案条件,“我跟他说你去找线索,有线索了我们帮你找。”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2010年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律师毛立新认为,上述规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安机关有责任帮忙查找失踪人口,但因有时缺乏线索,人口失联后是否构成刑事案件较难判断。对于未成年人失踪,一旦发现线索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营救和立案。
女儿失联5天报案未获立案
刘先生称,他女儿今年14周岁,今年6月14日与家里失去联系,前一天她去同学家住了一夜,第二天没有回家。
刘先生此后多处寻找,但一直没有消息。他称,直到5天后的6月19日,他女儿一个同学的家长找到他,说他女儿在赞皇县县城一个宾馆里,“和几个男的在一起,有一辆车要带她们出去玩儿”。这位家长还提供了和刘先生女儿在一起的几个人的名字和一辆车的车牌号。
“我女儿离家出走过,所以之前一直自己寻找,别人提供线索后,我自己去那个宾馆找,没找到,只有报警。”刘先生说。
刘先生称,他当天打了110,随后向赞皇县公安局一名刑警反映了相关情况,但没有得到重视。
刘先生说,他后向石家庄市公安局反映赞皇县公安局不作为,石家庄市公安局让他到赞皇县公安局再次报案。
6月24日,刘先生再次来到赞皇县公安局,见到了刑警二中队的傅姓中队长,“傅队长说刑警队负责刑事案件,没有责任帮我找孩子,让我先到派出所报人口失踪”。
刘先生称,他希望傅中队长调查上述家长提供的线索,但傅要求必须找到反映线索的人,“我因为着急,没留联系方式,后来找不到那个人了”。
上述傅姓中队长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之前刘先生的女儿曾经离家出走,报案后按拐卖人口立案,后来他女儿主动回家,并没有受到侵害。“这次他又来报案,我多次跟他解释说立不了案,我们警力有限,让我们帮忙找孩子确实做不到。我跟他说,你去找,如果有线索我可以帮你。”
再次获得线索遭遇“踢皮球”
刘先生称,他按照上述傅姓中队长的建议去当地派出所报了人口失踪,但之后又没了消息。“7月24日,又有一个家长找到我说,有人来赞皇县公安局报案我们两家的孩子被控制在邯郸市一个地方,被强迫卖淫。”
刘先生称,他当即来到赞皇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胡姓中队长告诉他,有人来报案称收到一个求救短信,短信称他的女儿和另外几个女孩被困在邯郸。
“我们要求警方和我们一起去营救孩子,但对方说让我们直接去找邯郸警方。”刘先生说,他立即去了邯郸,并向当地警方报警,但对方称必须出示协查文书。
刘先生又给石家庄市公安局督查部门打电话反映情况,石家庄市公安局督查同时联系了赞皇县公安局协调。
刘先生提供的当时的电话录音显示,赞皇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的胡姓队长让他们找邯郸警方,但邯郸警方称赞皇县公安局未立案,他们无法协助调查,此时胡队长的电话又一直打不通。赞皇县公安局民警在电话中称,因为是胡队长接的案子,他们需要找胡了解情况,但此时也一直联系不上胡。
刘先生在电话中希望能想办法立即营救孩子,但赞皇县公安局民警未在电话中立即做出答复。
澎湃新闻致电赞皇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胡姓队长询问此事,对方称刘先生女儿的事情已经立案侦查,他未负责办理。他婉拒了对其它问题的回答。
失联近两个月后报案称被迫卖淫
刘先生称,9月7日,他突然接到了女儿的电话,“她说我刚从别人车里跑出来。”
刘先生随后带着女儿到赞皇县公安局再次报案,并做了笔录。“我女儿说,她先被带到天津,后来又被带到邯郸,从邯郸跑出来一次,因为怕我骂她没有直接回家,后来又被人带到了赞皇县。”刘先生说,他女儿向警方反映自己在外面被殴打,并遭强迫卖淫。
上述赞皇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傅姓中队长告诉澎湃新闻,刘先生女儿反映她被非法拘禁和强迫卖淫,已经立案,目前还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3名嫌疑人已经网上追逃。“嫌疑人的车子我们已经扣押,人我们正在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