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陕西延安一法院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当地一起小学教师猥亵3名小学生案件已宣判。稍早前,上游新闻记者接到陕西网民爆料称,延安一小学男教师多次猥亵该校多名男生被警方带走。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举报信》显示,延安两名家长指孩子所在学校教语文的男老师杨某对自家及其他男学生性侵,对学生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并列出了被侵害学生的具体名单。
举报信称,家长发现自家孩子被杨某侵害后,于5月份向警方报案,杨某因涉嫌猥亵儿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权威信息证实,6月6日,杨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6月19日被执行逮捕,7月31日被移送检察院起诉。
经查,杨某以刺激和满足性欲为目的,自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的半年内,分别在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地对三名男生实施猥亵,甚至多次是发生在上课期间的教室内。
据了解,杨某对三名男生实施了多达38次的猥亵,其中一学生被其猥亵了33次。
杨某猥亵学生也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对象多是没有家庭背景的农民工孩子,或是忠厚老实性格内向的学生。
12月8日,审理该案的法院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该案已判决,但未透露杨某的刑期。
根据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