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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火锅店泼汤案宣判 服务员一审获刑1年10个月
2016-01-20 07:35

受害人林女士全身25%被烫伤,惨不忍睹。资料图片

受害人林女士全身25%被烫伤,惨不忍睹。资料图片

吃火锅时,因为是否加汤,火锅店服务员和一名女顾客起了争执。被投诉后,服务员竟然从厨房端来滚烫的开水,直接浇到女顾客的身上,造成女顾客全身1/4被烫伤(本报曾连续报道)。

昨天,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一审认定服务员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朱某将身体转向坐在旁听席上的受害者林女士深深鞠躬,并说了声“对不起”。

 因被投诉服务态度不好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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