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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季羡林之子季承诉北京大学返还季羡林文物、字画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开庭。2001年,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将自己的所藏文物捐赠给北京大学。随后2008年,季羡林手书表示文物并非捐赠,并委托其子季承处理文物。2012年季承起诉北京大学要求返还文物,案件一审季承败诉,法院认为季承无权撤销属于公益性质的诉讼。季承不服提起上诉,昨日庭审时他表示,季羡林的字画藏品仅是暂存在北大,并非是公益捐赠给北大。
2001年7月6日,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今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2008年12月5日,季羡林手书声明,称已经捐赠给北大120万元,今后不再捐赠,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文物只是保存并非捐赠。12月6日,季羡林写下委托书,“全权委托我儿子季承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务。”2009年,季羡林辞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