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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生英语差患重度抑郁回国后坠亡 学校要不要担责
法制网
2017-03-12 10:01

交换生英语差患重度抑郁回国后坠亡 学校要不要担责

漫画/高岳

2011年9月考入山东某高校会计专业的甄梅梅,在校学习两年后,报名参加了学校与某国的合作办学项目,即国内两年加国外本科学习模式。甄梅梅赴国外学习期间,正常缴纳原在高校的学费,以保留学籍。2013年7月,甄梅梅赴国外学习,谁料英语水平一般的甄梅梅面对国外全英语教学环境及出国后周围环境的全新变化,罹患了重度抑郁症。

2013年10月底,外方学院老师把甄梅梅送回国内。2013年11月某日凌晨,甄梅梅坠楼身亡。为此,甄梅梅的父母将山东某高校告上了法庭。

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甄梅梅(乙方)与山东某高校国际教育学院(甲方)签订《国际教育学院与项目出国学生协议》,协议约定:甄梅梅国外就读学校为某国国立理工大学会计专业。协议中关于出国要求之一为乙方学习成绩和外语达到外方学校要求,符合出国学习条件。关于学籍管理要求之一为,乙方到外方学校学习期间,需按学籍管理规定正常缴纳学费。若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不按期缴纳学费者,山东高校的学籍将被注销,不再享受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在校生的一切待遇,此后该学生的一切行为与山东高校无关。甄梅梅于2013年7月填写了山东某高校保留学籍申请表,声明本人自愿申请保留所在高校学籍,并承诺遵守协议约定及所在高校相关规定。2013年10月底,外国理工学院老师把甄梅梅送回国内,甄梅梅的父母前往上海将甄梅梅接回,此时,甄梅梅已经严重精神失常,被送往山东两家省级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重度抑郁症,后甄梅梅的父母将甄梅梅接回家中护理,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甄梅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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