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认为前董事会主席陈晓向媒体披露大量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甚至诽谤言论,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再次将陈晓告上法庭,索赔4900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6年年底,陈晓与国美之间一起历时6年的官司刚刚尘埃落定。因认定陈晓离职后违反承诺披露了有关国美的不当信息,北京市二中院判决陈晓需返还国美公司支付给他的1000万元对价款,后二审维持了原判。
陈晓个人资料
陈晓是永乐家电的创始人,2006年,永乐家电被国美收购,陈晓出任国美电器总裁。2008年,国美创始人黄光裕被捕,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代理主席。2011年3月,陈晓离开国美电器。
陈晓于1985年开始从事家用电器销售,1992年担任某国营家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6年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2005年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2006年7月,国美在香港宣布并购永乐家电,在合并正式落下帷幕的第12天,陈晓担任国美电器总裁。2009年他又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2011年3月,陈晓辞去董事局主席一职。2011年4月底,陈晓称国美存在财务漏洞 ,其股价已经涨到顶端,而很多机构已经选择了撤出,这样的股票在投资价值上没有前途。
陈晓违反《协议》被判支付1000万
2008年底,国美创始人、董事会主席黄光裕被抓,后由陈晓接任国美董事会主席一职。2011年3月,陈晓辞任在国美的一切职务。离职前,他与国美控股公司曾签订一份《协议》,做出多项承诺,包括不向任何人泄露或允许发表国美集团任何成员的非公开资料,不会对任何人发表国美控股公司合理认为对集团成员、集团成员的股东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言论或作出任何不利行动等。
在《协议》签订后,国美控股公司按约定向陈晓支付了1000万元对价款。但2011年5月至6月,《21世纪经济报道》和《商界》杂志分别发表了《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以及《陈晓是与非》的报道,文章涉及陈晓对国美电器财务状况、经营模式和继任者评价等内容。
国美控股公司认为,陈晓违反《协议》承诺,通过媒体发表对公司及大股东等相关人员有负面影响的言论、评论,公开公司非公开资料,据此向其追索此前支付的1000万元。
该案历经重审波折,于去年底有了最终结果。目前,陈晓虽然已支付了这笔钱,但还是向最高院提出了申诉。在此期间,陈晓还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涉案两家媒体名誉侵权,案件也以败诉与和解告终。在陈晓败诉的判决中,判决书中指出,不能认定《21世纪经济报道》存在新闻报道严重失实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