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先生在长安南路一家名叫怡欣的快捷酒店住宿两天,退房时,工作人员让他支付70元的电费,原因是他入住两天内使用了70度电。谈及让入住客人自掏电费的缘由,该酒店老板称,实在无法忍受一些入住客人,随意浪费酒店水电的行径。
客人入住酒店,两天时间竟然用了70度电……酒店让客人自掏腰包付电费的事,经本报3月17日报道后引发热议:住两天酒店耗电70度,客人到底是咋用电的?酒店让客人为“过度用电”买单,到底该不该?
客人住酒店两天用掉70度电
师先生在长安南路一家名叫怡欣的快捷酒店住宿两天,退房时,工作人员让他支付70元的电费,原因是他入住两天内使用了70度电。
两天用了70度电,客人到底是咋用电的?该酒店的老板说,这位客人住的是两室一厅的公寓客房,客厅和卧室一共三个空调,不管人在不在房间,三个空调都一直开着。另外,客人外出也从来不关灯,这些都是服务员打扫卫生时看到的。酒店每个客房的外面有电表,客人入住的时候,都先把电表的原始数字记录好,退房时再记录最新的用电数字,两者相减就是客人入住期间的实际用电量,然后每度电按一块钱的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