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其中,房屋转让手续费、婚姻登记费等41项行政性收费将停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扩大;全国将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将实行。
减负
41项行政性收费取消
3月2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婚姻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还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