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邹女士与徐女士同住合肥市包河区一小区,2015年11月,邹女士家的狗将徐女士家的小狗咬死,两人因此发生了纠纷。当天晚上,徐女士到邹女士家门口去烧纸放鞭炮张贴挽联祭奠小狗。凌晨2时许,邹女士家中近8旬的老母亲因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救治。邹女士认为因为对方的行为导致母亲受到刺激而住院,一纸诉状将徐女士诉至包河区法院。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深夜上门摆花圈
邹女士诉称,2015年11月11日,小区居民徐女士所养的宠物狗被小区内其他宠物狗咬伤致死,“她认定是我家宠物狗所为,随后因为此事我们发生了纠纷。”邹女士说,当天夜里在她家门口,徐女士进行烧纸、辱骂、放鞭炮,并在她家门上张贴挽联,在楼道摆放花圈。“我和母亲一直居住在一起,老人年事已高,受不了刺激,夜里因为身体不适就被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共住院20天。”邹女士说,老人住院期间花费了一定的医疗费、护理费等。事情发生后,邹女士方拨打了报警电话。2016年1月14日,经辖区警方调查,认定徐女士的行为构成侮辱,警方给予徐女士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而邹女士母亲于2016年9月12日去世。邹女士认为,她作为子女,有权向徐女士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徐女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9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