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汤炜玮、通讯员熊斌)本为大学教师,却与他人合伙开“制毒工厂”,毒品以邮寄方式销往英美等国。昨日,武汉中院对一起制贩毒品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张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犯杨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冯某、鲍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2014年11月,武汉海关从一份寄往境外的快递包裹中,发现若干白色可疑粉末。随后几个月,又连续8次截获邮寄类似可疑白色粉末。经公安部国家毒品实验室检测,其中两个邮包中的可疑物品为“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业内称之为4号,属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
去年6月17日凌晨,侦察机关查封制毒窝点,并顺藤摸瓜,将该犯罪团伙4人全部抓捕。其中,张某某为武汉某高校副教授,在有机化学领域颇有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