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4月20日电(孙权 苟连静)无锡女子汪某站在河边欲轻生,在发布自己双脚站在河边的照片后,其遭到了男子于某的冷嘲热讽。最终,汪某跳进河中溺亡。记者20日从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了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判处骂人者于某赔偿一成损失。
2016年6月19日中午11时许,于某因琐事与汪某在微信中争吵。汪某在气头上,就拍了一个双脚站在河边的照片,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于某看见后,没有马上安慰和劝阻,而是刺激汪某,并威胁要将汪某的包从楼上扔下去。
在双方通过微信你来我往的争吵后,汪某跳入河中溺亡。
2016年8月15日,汪某的父母将于某诉至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汪某死亡导致的各类损失的40%,共计约33万余元。
法庭上,于某对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他辩称,汪某自杀的原因,是因为汪某向家中要钱没要到才跑了出去,以前汪某就曾多次有过自杀行为,但均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