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了有效降低货运重型汽车对于环境的影响,天津市决定自5月1日起,天津港不再接收公路运输煤炭,天津港南疆散货物流中心实现煤炭“只出不进”、基本出清,天津港煤码头作业全部实现铁运接卸。
预计此举将每年减少运煤大货车约200万辆次,对京津冀地区的环境质量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坚决落实此项决策,天津市交通运输、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和滨海新区政府、天津港集团通力合作,多措并举。
一是积极完成港区外南疆散货物流中心煤炭清空。散货物流中心从4月12日起全面停止汽运煤车辆入库,4月26日全面停止接收火车运输煤炭业务。天津港集团从大港、黄骅等地紧急调集转运车辆260多部解决运力不足问题,转运能力从原有每日5万吨提升至30万吨。
二是进一步提升港口铁路运力。为确保4月底前天津港煤码头作业全部实现铁运接卸,积极与铁路部门研究,逐步提高铁路运力,完善港内铁路设施,优化港内集疏运组织,增加煤炭铁路运输能力约3000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