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消息,近期,有关媒体对河南省食盐异味问题(即“臭味盐”问题)进行了广泛报道,河南省高度重视,成立三个工作组第一时间奔赴河南省三家制盐企业,已要求问题产品全部下架,涉及数量为7000吨。目前,涉事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已被要求暂扣,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
河南省食盐个别批次产生异味原因确认
据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分析,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由于盐矿在沉积过程中,盐湖中有机物氧化分解中有一部分残留的有机物,由于分布少量且随机状态,异味源不固定而造成所产少部分食盐时有时无的臭味逸散,虽含量极微(8~30ppm)但仍然使消费者产生不悦的臭味感;但因这些有机物成分构成特点,以及它们含量低微,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经过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对样品的感官、白度、粒度,硫酸根、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碘强化剂、砷、铅、总汞、镉、钡、亚铁氰化钾全部四个样品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均达到合格,两个样品感官指标的异味不合格。